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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暨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聯合課程與圖書委員會組織章程 |
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暨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聯合課程與圖書委員會組織章程 八十二年十一月九日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七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九十年九月二十七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九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一年一月十日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組織: 本委員會遵照系所組織章程,由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電腦與通信工 程研究等全體成員自由登記組成之,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電腦與通 信工程研究所、學生代表(大學部及研究生)至少推派一名,召集人由本 委員會委員互選產生之。
二、任期:一年。
三、職掌: (1)統籌全系所課程的更動與安排。 (2)協調系所開課與排課事宜。 (3)審核學生修外系的學分。 (4)審核學士及碩士的畢業學分資格。 (5)審核學生學分抵免的相關事宜。 (6)參加校方舉辦之課程會議。 (7)處理其它課程相關事宜。 (8)規劃總圖書有關系所先新訂期刊之推介與現有期刊之評估與增刪。 (9)協調系所教師向總圖書館推介書刊之優先順序。 (10)規劃系所圖書室之相關事務。 (11)修改及訂定本會章程及圖書借閱辦法。 (12)圖書罰款之監督與使用。 (13)處理系所其他圖書相關事項。
四、開會:由系主任、微電子所所長、電通所所長或召集人視需要召開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