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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業務費使用要點

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業務費使用要點

97年04月07日  96學年度第6次所務會議通過

98年02月23日  97學年度第5次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ㄧ     為能有效分配及使用年度業務費,特訂定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業務費使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所年度業務費之使用分配如下:

(一)   20%分配所長彈性使用,此部份經費經由所長同意後可挪用至其他業務費使用。

(二)   50%分配所辦公室使用,此部分經費包含所辦及所上教學及活動相關之業務費。

(三)   30%分配各領域使用,各學門分配比例計算公式如下:

分配比例=(各學門專任教師數× 1+各學門碩一碩二研究生數× 0.7)÷基數加總× 30%。

三    業務費使用分配須經由所務議會議通過。業務費使用情況須定期於所務會議中由所長提出報告。

四    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