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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業務費使用要點 |
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業務費使用要點 97年04月07日 96學年度第6次所務會議通過 98年02月23日 97學年度第5次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ㄧ 為能有效分配及使用年度業務費,特訂定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業務費使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所年度業務費之使用分配如下: (一) 20%分配所長彈性使用,此部份經費經由所長同意後可挪用至其他業務費使用。 (二) 50%分配所辦公室使用,此部分經費包含所辦及所上教學及活動相關之業務費。 (三) 30%分配各領域使用,各學門分配比例計算公式如下: 分配比例=(各學門專任教師數× 1+各學門碩一碩二研究生數× 0.7)÷基數加總× 30%。 三 業務費使用分配須經由所務議會議通過。業務費使用情況須定期於所務會議中由所長提出報告。 四 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