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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優良導師獎勵與遴選辦法 |
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優良導師獎勵與遴選辦法 97.04.28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99.04.12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系為強化導師輔導功能及鼓勵導師熱心參與學生輔導,特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優良導師獎勵與遴選實施要點」,訂定「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優良導師獎勵與遴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優良導師係指在本系擔任導師工作一年以上,對學生輔導工作熱心參與,在輔導學生生活、學習與活動等著有成效,堪為表率者。 第三條 優良導師之遴選,配合學校行程,每學年辦理一次。其遴選標準如下:校定導師基本輔導工作自評占30%(如附表一),導師輔導工作評量問卷占70%(如附表二)。 第四條 校定導師基本輔導工作如下: 1.導談會議紀錄。(註:上、下學期各4次) 2.參加系所院校各層級導師輔導研習會議。 3.對於學生住宿環境(含賃居校外者)及其它校外活動(含校外工讀)之安全,導師之了解情形與輔導成效。 4.學生憂鬱與自殺之篩檢、轉介及輔導成效。 5.按時繳交操行成績。 6.鼓勵大學部學生積極參與校內外各類型競賽活動。 7.其他輔導成效(學生選課、適應欠佳、偏差行為或其他重大特殊事故等之輔導相關資料)。 第五條 本系優良導師之遴選由系務會議辦理,遴選出本系優良導師一名,推薦其參選工學院及本校年度優良導師。 第六條 獲「全校特優導師」者二年內不再予以重複推薦;獲「工學院優良導師」者二年內不再予以重複推薦。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一
學年度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校定導師基本輔導工作自評表
導師姓名:
工作項目 分數範圍 自評分數 導談會議紀錄 0~15分
導師輔導研習會議 0~15分
住宿環境及校外活動安全了解與輔導 0~15分
學生憂鬱與自殺之篩檢 0~15分
按時繳交操行成績 0~15分
鼓勵學生參與競賽活動 0~15分
其他輔導成效 0~10分
總分 0~100分
(請提供相關資料)
附表二 學年度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導師輔導工作評量問卷表
填表人系級: 班(組)別: 我的導師姓名:
各位同學您好: 本問卷專供導師輔導工作評量之用,旨在瞭解同學與導師之間互動的情形,請同學用心填寫。煩請同學填妥問卷後,交予各班班代,收齊後送至系辦公室。謝謝合作!
說明:本問卷共有15題,請參照右列以勾選方式作答。
項目 非 常 同 意 同 意 尚 可 不 同 意 很 不 同 意 我的導師會排定時間召開導師時間。
我的導師可以很容易連繫上。
我的導師願意傾聽我的想法,願意幫我解決問題。
能適切傳達導師會議或校內資訊。
會親自參與班級、小組或校內外各項活動。
會不定期與導生個別晤談。
關心學生的出缺席狀況。
會主動瞭解學生課業、學習情況。
會不定期主動或被動與家長聯繫。
瞭解學生家庭狀況。
能積極處理學生緊急事故。
會經常主動關心學生近況。
與學生互動良好。
會對我以後的生涯規劃給予意見。
總之,我可以感受到我的導師是關心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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