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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優秀職員工及約聘人員甄選與獎勵辦法

96.03.09 系務會議訂定通過

96.10.12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9.09.28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修訂為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優秀職員工及約聘人員甄選與獎勵辦法

一、為甄選本系最優秀職員工及約聘人員,特訂定本辦法。

二、最優秀職員工及約聘人員之甄選於每年十月辦理。

三、最優秀職員工及約聘人員之甄選,由本系專任教師票選之。

四、推薦票數最高之一至二名為本系最優秀職員工及約聘人員,由系公開表揚獎勵,惟不得連續獲獎。

五、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