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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產學合作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

一、為鼓勵本系專任教師致力於參與政府機構及民間企業之產學合作,特訂定本辦法。

二、產學合作優良教師係指本系專任教師,參與政府機構及民間企業之產學合作計畫,當年 度繳付系提成款最高者。

三、產學合作優良教師之遴選於每年二月下旬辦理。

四、當選本系產學合作優良教師者,由系公開表揚獎勵。

五、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