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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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國際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 |
98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98.10.05 100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10.03 108學年度第一次國際事務委員會修正 108.08.07 108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08.29 |
一、為推動國際合作及國際健康照護教育事務,以提昇本系國際能見度及與國際間之學術交流,設置「國際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本委員會置委員5至7人,委員含教師及行政人員代表。主任委員1名,由系主任聘請擔任委員之教師兼任之,任期2年;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行政人員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本委員會行政業務。 三、本委員會職掌如下: (一)推動及承辦學系國際性參訪及短期交流活動。 (二)協助本系與簽約學校之交換學生進修計畫。 (三)協助辦理各項國際學術合作、國際會議及國際學生事務。 (四)規劃外國師生來台參訪相關事宜。 (五)回顧並評值學系國際交流事宜。 (六)編列本委員會之年度計劃與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