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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系務推動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78學年度第六次系務會議訂定 79.01.06
79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79.10.01
83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83.09.24
97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7.09.08
100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10.03
103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10.06
108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推動發展委員會修正 108.08.05
108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08.29

一、為促進學系業務發展,推動學系各項業務,規劃並監督學系經費合理應用,設置「護理學系系務推動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本委員會置委員6~8人,由各委員會之主任委員組成。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

三、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系主任兼任;置職員1人,由本系職員兼任之,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本委員會行政業務。

四、本委員會職掌如下:

(一)擬定並推動學系短中長程計畫。

(二)審核各委員會之年度計劃與預算。

(三)督導各委員會任務之執行。

(四)聯繫協調各委員會。

(五)編撰學系學年度大事記。

(六)擬定系務推動之年度計劃。

(七)推動各學制招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