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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國立成功大學工資管系暨資管所學術委員會設置辦法

100 年06 月24 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97 年1 月18 日系務會議通過
97 年2 月27 日院課程委員會核備通過
100 年06 月24 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 為推動本系(所)學術規劃與發展,設置「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與資訊
管理學系暨資訊管理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 本委員會之職掌如下:


(一)、本系(所)各項獎助學金的申請審核。
(二)、博士班畢業資格審查。
(三)、國際學生及交換學生入學審查。
(四)、其他協調及整合本系(所)學術研究相關事宜。


三、 本委員會置委員八人,由本系(所)專任教師互選組成,各職級教師
至少一人,召集人由最高票之教授擔任之。


四、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必要時得
臨時召開之。


五、 本會開會時得由召集人視實際需要邀請校友、企業界人士、社會賢
達及學生代表等列席或提供意見。


六、 本要點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