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下載法規原始檔

 

2-7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與資訊管理學系鼓勵服務資源分配辦法及服務優良教師獎勵辦法

89年6月14日系務會議通過
90年1月4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90年2月21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目的:為獎勵本系教師除專心致力於教學及研究外,本著服務熱忱為系務發展及推動上有優良表現者,特訂定本辦法。
二、 對象:本系之專任教師。
三、 程序:每年十二月底前,由系教評會參考服務績效評分表之內涵,負責評審本系教師過去三年之服務績效。
四、 獎勵:根據得分在該年度系圖儀分配辦法中之鼓勵服務資源分配辦法,給予獎勵,第一名並頒發獎牌(若前三年已獲頒獎牌,則依得分依序遞補)。
五、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評分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