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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與資訊管理學系暨資訊管理研究所專題討論實施方式

經 95.02.17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2.01.11 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10.06 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10.06.18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授課內容

    1.碩士班

課程名稱

學分數

修課年級

課程內容

專題討論(一)

1

碩一上

(1) 授課老師講授研究方法,以及圖書館資料庫搜尋。

(2) 參加本系所邀請之校內外學者專家之演講。

(3)學期結束前六週,參加碩二學長論文報告並提出意見。

專題討論(二)

1

碩一下

(1) 參與指導教授討論碩士論文之進度。

(2) 參加本系所邀請之校內外學者專家之演講。

(3) 就某一研究主題搜集整理相關文獻,並作閱讀心得報告。

專題討論(三)

2

碩二上

(1) 與指導教授討論碩士論文之架構與研究方法。

(2) 學期結束前六週內,作公開之論文提案口頭報告,由指導教授與相關領域之教授,就論文架構與研究方法提出修正之意見。

(3) 口頭報告時間以 20 ~ 25 分鐘為原則,意見之提出與回答,以 25 ~ 30 分鐘為原則。

專題討論(四)

2

碩二下

(1) 與指導教授討論研究之成果與發現。

(2) 論文口試前六週內,作公開之論文研究成果口頭報告,由指導教授與相關領域之教授,就其研究成果與發現,提出看法與評價。

(3) 時間分配與碩二上同。

專題討論

(五)

2

碩三以上

(1) 與指導教授討論研究之成果與發現。

(2) 論文口試前六週內,作公開之論文研究成果口頭報告,由指導教授與相關領域之教授,就其研究成果與發現,提出看法與評價。

(3) 限已修滿三個學期專題討論,第四學期未能修讀或修課成績不及格者選修。

 

   2.博士班

課程名稱

修課年級

課程內容

專題討論(一)

博一上

(1) 授課老師講授研究方法。

(2) 邀請校內外專家學者演講。

(3) 邀請本系教授介紹其研究領域。

(4) 參加博二(以上)學長之研究成果報告。

專題討論(二)

博一下

(1) 與指導教授討論論文之方向與架構。

(2) 其他同博一上之(2 ~ 3)。

(3) 就某一研究主題搜集整理相關文獻,並作閱讀心得報告。

專題討論(三)(四)

博二以上

(1) 博二以研究方向、相關文獻,與研究方法之提出為主。

(2) 博三(以上)以報告研究成果或發現為主。

(3) 由指導教授邀請相同領域之教授就其研究方向、相關文獻與研究方法、成果等提出意見。

 

    本系所研究生(含碩、博士)經指導教授指定擔任教學獎助生,須參與本系所教學、研究或國際化相關活動之學習,以提升教學、研究、國際化之專業實務能力及技巧;教學獎助生之學習活動內容依其指導教授或參與課程之授課教師規定之。

 

二、實施方式

   1.碩士班

(1) 上(下)學期開學第 10 (6) 週公佈碩二學生之論文題目、報告日期及場次。碩二同學除需報告之場次外,亦需參加其他同學之報告,每位同學至少須參加  9場次(含報告場次)。

(2) 碩一同學根據有興趣的論文題目,登記欲參加之場次。每一位同學須參加授課教師規定之場數。(碩一需排授課老師)

(3) 老師參與方式:

    除所指導之學生外,每位教師皆須參與論文提案口頭報告,參與場次數(含所指導學生場次)之計算為:工資管系碩士班及資管所碩士班論文提案人數乘三,再除以本系專任教師人數,採無條件進位法;休假研究之教師人數不列入計算,但休假研究之教師仍須負責本身所指導學生之場次。

    修讀專題討論(五)學生報告場次,由指導教授邀請相關教師聽講,時間獨立安排,不併入原專討報告場次計算。

    每位學生之報告,以三位教授參加(含指導教授)為原則。上開每位學生之評分教師至少兩位,倘若評分教師不足兩位,須由指導教授邀請本校(系)教師參與。

   2.博士班

(1)博一、博二需排授課老師。

 

三、成績考核

   1.碩士班

(1)碩一:由授課老師規定。

(2)碩二:論文提案口頭報告(參與教授之平均分數)佔總分之90%、出席率佔總分之10%。

 (3) 碩三以上:論文提案口頭報告(參與教授之平均分數)佔總分之100%。

          

   2.博士班

(1)博一、博二:由授課老師規定之。

(2)博三(以上):由指導教授規定之。

 

四、修課規定

   1.一般研究生須依序修習專題討論(一)、專題討論(二)、專題討論(三)、專題討論(四),提前入學之碩士生或春季班入學之國際學位生,得依其入學之學期彈性調整修課順序,但每學期限修習一門專題討論課程。

   2.本系所國際學位生(含雙學位計畫之交換生),得經授課教師同意,另行以報告繳交、或參加校內英文講授之演講講座等方式,調整相關授課內容。